著作权侵权数量达到多少会定罪
时间:2026.03.19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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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著作权侵权定罪不以数量为唯一标准,主要依据
刑法及相关解释。
以营利为目的,
侵犯著作权且
违法所得数额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会被定罪。
2.违法所得超三万属“
数额较大”,
非法经营超五万、复制品超五百张(份)属“有严重情节”。
3.违法所得超十五万属“
数额巨大”,非法经营超二十五万、复制品超二千五百张(份)属“有特别严重情节”。
案情回顾:小朱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音乐、电影作品。小胡发现后向有关部门举报,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小朱则称自己复制发行数量不多,不构成
犯罪。经调查,小朱的违法所得为四万元,复制品数量为六百份。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属“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小朱违法所得四万元,已满足该条件。
2、同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小朱复制品数量为六百份,也符合此情形。所以,小朱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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