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食品检测方面的报告往往需要
递交至质量检验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或是由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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