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病人于接受诊疗过程中遭受损失,则可认定医生或医院存在以下情形时具有过错:
1.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行政
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的诊疗操作规范;
2.对于与治疗过程中产生的
纠纷相关的病史记录进行故意隐藏以及拒绝向患者及其
代理人提供;
3.遗漏、
伪造、窜改或是非法毁灭病人病史档案中的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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