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何义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何义务

时间:2024.06.11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847人
律师解析:
对于当事人而言,在诉讼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行使自身的诉讼权益,绝对禁止任意或非法地滥用这种职权。
同时,根据人民法院经过两次正式且合法的传唤后,如原告方仍不能提供任何合理且适当的理由以解释其为何未出庭参加诉讼,则此种情况将视为原告方主动放弃对该案件的参与,默认为该案件按照撤诉程序进行处置;
然而,如果被告方在相同条件下未能出庭参加诉讼,那么依据事实条件和法律框架,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对案件进行裁决。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当严格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的指挥安排,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得人为阻挠或破坏公正、公平的诉讼环境与过程。
对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尊重并自觉执行,严禁采取任何行动抵制法院的生效裁判结果。
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行政机关承担着主要的举证责任,这是确保案件得以妥善解决、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机制之一。
因此,被告行政机关不得在诉讼过程中擅自向原告或证人收集证据,以维护司法公正原则和公民自主权。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