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行政机关不履行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时,一审法院可强制划转罚款至行政机关账户,行政机关不配合则每日罚款50-100元;公开其拒绝履行行为,提请监察部门或上级领导执法建议;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可拘留责任人,涉及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行政诉讼时,我们严格遵循程序,允许公诉机关依据提交的详尽答辩状陈述意见,内容需包含答辩人基本信息、代理人详情,明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法律依据和证据。这旨在维护程序公正,增强行政行为的权威与可信度。

行政机关通常应在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许可决定,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最多延长10日。如需延期,必须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出庭应诉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行政机关要撰写好答辩状;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通常进行两次,即“首次催告”和“第二次催告”。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接受处罚,行政机关将再次书面催告,并有权采取罚款、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