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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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婚前财产的具体规定如下:首先,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已经实际享有或应当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份额被定义为婚前财产;其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婚前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不得因缔结婚姻关系而转变成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除非有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宣告,否则无法将其纳入夫妻财产之中。

《民法典》规定,男方婚前购房,即使添加女方姓名于产权证,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此举视为赠予行为。若未添加女方姓名,则该财产始终为男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为共同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变更。

在新《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婚前彩礼的任何规定,但是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离婚时男方能证明婚前给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此外,结婚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的,离婚时可以让女方退回彩礼,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证的,女方也应把彩礼返还给男方。

民法典关于继承顺序的新规定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院继承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等,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区分法院继承人之间的相关继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