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需依据实际情境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理:
1、若父母探访孩子的过程可能对其身心造成危害和不良影响,那么应当由人
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中止此类探视行为,并须待停止探望的原因消除之后,方可恢复有关探视活动。
2、如若导致你无法探望的原因为另一方所致,那么你便可诉诸法院,主张自身权益,以求获得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