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未离婚但对方不让见孩子应如何处理

未离婚但对方不让见孩子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4.11.28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12人
律师解析:
需依据实际情境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理:
1、若父母探访孩子的过程可能对其身心造成危害和不良影响,那么应当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中止此类探视行为,并须待停止探望的原因消除之后,方可恢复有关探视活动。
2、如若导致你无法探望的原因为另一方所致,那么你便可诉诸法院,主张自身权益,以求获得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农其锟律师

广西豪安律师事务所

农其锟律师,广西豪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工作严谨,功底极为扎实。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的法律顾问,年均办理几百起诉讼、非诉案件;熟悉公检法办案思路,擅长抓住细节,专攻疑难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