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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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于婚前购置房产且直至婚后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婚前财产。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的签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将之理解为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持续演变,同时亦考虑到该房屋系由婚前某一方单独投资购置,因此,按照惯例,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可被视为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过户的转变性质是否属于共有的财产范畴在新婚燕尔阶段购买的房产,若能在婚后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所有权转移至另一方名下,则这笔资产将会被视为夫妇两人共有的财产。婚后采取添加配偶姓名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将该房产转变成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夫妻二人的姓名,那么这处房产便会被法律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离了婚之后,要是双方在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里已经把财产分配问题说清楚了,那就算财产还没办完产权过户,也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了。不过,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得看离婚时双方怎么商量的或者法院怎么判的。要是离婚时没说清楚财产分配,那这房子可能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不一定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明确房产归属后,即使未过户,所有权也已变更。虽然未过户可能影响房产处理和交易,但不影响所有权归属。

婚后购置或婚后因继承、赠与得来的房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遗嘱或赠与合同指明归属一方,则为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知识产权收益、未明确指定一方的遗产赠予等为共有财产,而婚前个人财产、人身伤害赔偿等为私人物品。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决定财产归属,离婚时按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