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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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时违约方须履行现存义务,包括补救违约行为;应对受害方因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等值赔偿,包括合同执行预期收益。赔偿应公正反映违约的实际损害。

从法律上讲,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从法律上讲,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法律专家强调,合同解除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需履行违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民法典》规定,解除权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不论合同是否终止。一方违反合同义务,需履行补救、赔偿等责任;若明示不愿履行,对方可在合同期限前要求其承担责任。这些是处理违约问题的法理基础。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需承担三大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实际损失。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包括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但赔偿上限应以违约方可预见的损失为限。若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同时主张解除和追究违约责任,受害方可要求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