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在生产、销售及提供劣质药物时,若给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
对于那些情节尤其恶劣,给人体健康带来极度损害的行为,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支付罚金或没收其
个人财产。
此外,如药品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明知所提供的为劣质药品却仍提供给他人使用,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
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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