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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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犯罪类型中,职务侵占罪主要指的是,身处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的相关职员,借助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对所在单位的财务进行非法占用和贪污。职工业主的优势,如挪用、盗窃等行为,皆可归为此类犯罪的表现形式。

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界定时,首要考虑的要素便是犯罪主体。该类犯罪的主体通常限定于特定的职业群体——即那些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担任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类型的雇员、管理层成员(例如经理或董事)等等。

职务侵占罪无罪证据链的构建,通常需要经过如下几个至关重要的环节:首先,必须明确行为人并没有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进行犯罪活动;其次,需证明案发时期,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涉及到其职务范围之内,或者涉案财产并非属于职务管理范畴;第三,必须能够证明涉案财物的所有权存在混淆不清的情况;第四,须证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并非存心非法占有,而是出于其他合乎法律规定的正当用途;最后,还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涉案财物的取得途径完全合法,毫无侵占行为的痕迹。此外,在证据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当遵循“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对被告人作出有利的解释和判断。

职务侵占罪乃属刑事犯罪范畴,需由国家法定公诉机关承担追究之责,当事人作为受害者并无单独撤销此类案件的权利。若事件涉及到报案事宜,相关公安机关将依据确凿证据来判定是否予以立案调查。假如此案无法避免地走进诉讼程序,那么即便受害方抱有撤诉意愿,仍须尊重法庭根据事实与法律进行判决的结果。由此可见,刑事司法制度所体现的公正性以及独立性。

职务侵占罪,其主要面向的对象乃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社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他们在职位上滥用权力,故意将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然而对于供应商们来说,若他们并未得到这种职务所赋予的特殊便利,通常情况下,其并不应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受到法律追究。但是,如果供应商与公司内部员工合谋盗窃公司财产,那么他们便可能会牵涉到共同犯罪或其他经济犯罪之中。至于具体的法律责任,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