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代理涉及取保候审的
诉讼案件之时,关于
律师会见嫌犯或被告人的次数,并没有具体且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然而,如果某些特殊情况下要求必须多次会见这些
当事人,以便更为深入地了解案件的背景以及细节,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与辩护预案制定等服务。通常来说,律师会根据所受理案件的复杂难易程度和工作中的交流与理解所需,灵活决定何时需要进行多次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