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
张少锋律师,办理过多起经济纠纷、劳动,合同,刑事纠纷等成功案件。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顾问、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刑事案件代理,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房产买卖及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的民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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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认定过程中,需关注两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而这一意图的体现形式往往是试图借助某种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法来攫取本不属于自身的权益;其次,行为人需深谙自身采用的威胁或恐吓策略将引发被害人的恐惧情绪,进而迫使其不得不交出财物。此类犯罪行为通常是出于故意为之,且常常伴随着对受害者意志的强制性影响。

敲诈勒索罪的首要分子通常被定义为在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具有组织、策划、指挥性质的核心角色。在对首要分子进行判定时,我们需要着重关注其对于整个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是否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方面包括但不仅限于提出犯罪意图、制定详细的犯罪计划、指挥具体的犯罪行动或者是分配犯罪所得等环节。除此之外,首要分子是否能够对其他共同犯罪人形成有效的控制和领导地位,同样也是我们进行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实施者应为自然个体,也就是说年龄已达到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四条之明文规定,任何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威胁或恐吓等手段,强行索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均有可能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单位亦可作为本罪的实施主体,此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构成立案认定敲诈勒索犯罪须满足以下四项必要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胁迫、恐吓或要挟等手段,进而强迫受害者交出财物。其次,此类犯罪行为必须已经侵害了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所有权,甚至可能对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利益造成伤害。第三,作为犯罪主体的行为人必须已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当构成敲诈勒索罪时,需满足四大基本要素:首先,犯罪者必须执行了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以促使受害人被迫交出财产的行动;其次,此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第三,作为行为人,其应当年满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最后,在主观方面,必须明确表示其存在直接故意,并且必须拥有非法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