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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转行政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4.07.10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121人
律师解析:
办理取保候审转换为行政程序的事项中,我们通常遵循一定的流程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侦查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其次,当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环节时,检察院将对案情进行全面评估,并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涉案情节较为轻微,有可能会提出建议,将其作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最后,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系列的操作过程,充分展示了刑事司法制度与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效衔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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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娅文律师

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

刁娅文律师,硕士学历,执业多年办案经验丰富,拥有中级律师职称。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为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入库)裁判。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刑事取保、劳动争议、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治理纠纷、婚姻家庭等。担任北仑新联会会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曾获得“北仑最美防疫志愿者”荣誉称号。部分案例如下: 刑事案件:张某交通肇事罪代理受害人拿到130万赔偿、华某危险驾驶罪不起诉、赵某危险驾驶不起诉、施某开设赌场罪终止侦查、凌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取保。劳动仲裁:强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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