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目前执业已经十余年,一直秉持着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充满热情和责任心,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包括提供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治理、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代理公司重大疑难民商事争议;破产清算业务,包括企业重组上市、并购清算、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婚姻家庭事务,包括代理离婚、抚养、同居、析产、继承等诉讼案件。 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陈琳律师将继续致力于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她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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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的涉案流水要是达到了七十万元,一般来说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刑罚,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来确定。要是有自首、立功或者认罪悔罪等表现的,就有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并伴有十八万元诈骗金额的情况,犯罪者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具体的刑罚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嫌疑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事责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在案件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也可能被课以罚金。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参照犯罪情节的轻重、犯罪者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量刑标准,都需要由法院经过全面审查后作出裁决。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规定了一种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罪名。该罪责要求被告人必须对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存在有清晰的认知,并在此基础上,为其犯罪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信传输等在内的各项技术支持服务,或向犯罪分子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可以附加罚金或单独进行罚金的处罚。在实际判决中,针对此类案件,法院会全面衡量犯罪涉及的金额、具体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涉案流水高达五亿元人民币的话,那么其情节将被视为是特别严重的情况,有可能因此而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