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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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批捕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1至4日。针对流窜犯罪、累犯以及共谋犯罪等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提请批捕的期限可延长至30天。而检察院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捕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依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在被告被捕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批准逮捕请求,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天并延伸至四个自然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或者是伙同他人共同犯罪的较大疑犯,他们的逮捕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检察机关应当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请求书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当地公安机关通常须于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正式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但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相应延长至一周以内的四个自然日之内。然对于具有流窜犯罪行为、再次犯罪的个人以及有共犯现象的重罪嫌疑人员,其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通常,根据法律程序,若公安部门觉得拘留被拘留者是有必要的,应该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进行审查和批准。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天内,需要给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明确决定。

在刑事诉讼中,拘留之后并不是一定要报检方批捕。拘留是公安在侦办案件时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通常情况下,公安会在三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重大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延长至三十天。但是,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危害较低、不构成犯罪或者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公安就不会向检察院提请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