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瀛黔(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
潘璐律师 中共党员,贵州瀛黔(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民族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毕业,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刑法学学术论文 20 余篇。贵州瀛黔律 师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贵阳市律协维权委员会秘书长。执业理念:精益求精、勤 勉尽责,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1. 余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虚开发票、伪造公司印章案(筑公(经)撤案字【2023】1 号, 无罪) 2. 朱某某挪用资金案(筑公(经)终侦字【2023】1 号,无罪) 3. 白某某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纳检刑不诉【2022】88 号,无罪) 4. 王某某寻衅滋事案(普定检刑不诉【2024】74 号,无罪) 5. 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观检刑不诉【2023】206 号,相对不起诉) 6.张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晴检刑不诉【2024】15 号,刑事合规不起诉) 7.魏某某伪造印章案(花检刑不诉【2023】314 号,酌定不起诉) 8. 汪某某故意伤害案(镇宁检刑不诉【2022】84 号,酌定不起诉) 9. 田某某盗窃案(南检刑不诉【2024】127 号,相对不起诉) 10.孟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2023】黔 01 知刑初 26 号,缓刑) 11.王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2023】黔 01 知刑初 11 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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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程序执行完毕之后,倘若行为人满足了缓刑制度所设定的各项标准与条件,则他们将会获得缓刑判决。依照中国现行《刑法》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只要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存在悔过自新的态度以及不再犯下类似犯罪的可能性,便可予以宣告缓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龄未满十八岁、正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男性罪犯,更应依法宣告缓刑。

若享有暂时保释权利者符合可适用缓期执行刑法规定的情形,则可考虑给予其缓刑判决。具体而言,对于那些身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责,同时具备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悔过之心且不再存在重新违法乱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将不会对其所属社区带来恶劣影响等诸多因素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方可进行缓刑裁决。

你得知道,依据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想要判缓刑的话,必须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过程中再次实施犯罪行为,所面临的刑期判定将主要依据新的犯罪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种情况,法院将会对此份新罪行进行独立的审理与裁判。若经审理后确认新罪的成立且符合累犯条件时,法庭亦有可能因此加大对被告人的刑事惩罚力度。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遭遇指控并不能证明当事人必定会被判有罪,这只是刑事司法程序中自然而然的环节之一。一旦受到指控,案件将会正式进入到由法院主导的审理阶段。作为被告方,应主动与自己聘请的律师进行紧密合作,充分准备相关有力证据,以期为自身争取更为宽大或者减轻的刑事惩罚。与此同时,还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条件,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行踪、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