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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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员工与投标者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从而非法收受对方财物,或者一方直接向另一方行贿,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受贿罪。而第三方代理若参与非法串通并受贿,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评定招标专家委员会成员是否构成受贿罪时,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综合考量其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是否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关键点包括:1. 职权滥用情况;2. 非法财物获取事实;3. 财物数额及情节严重性;4. 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处罚的因素。满足这些条件且财物数额达到法定标准的成员,可能被判受贿罪,具体刑罚由案件实情和法官裁量决定。

在招标投标中,受贿罪需满足:一、利用职务权力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以谋利益;二、违反法规收受回扣手续费并谋利;三、接受高价值财物或多次受贿、谋不正当利益等严重情节。以上均可能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