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国家民事法律框架下,倘若保险公司未按预定赔付条件履行义务,投保方有权实施如下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投保人可尝试与承保保险公司进行平等而理性的磋商谈判,以便找到双方认可的合理
赔偿方案;
其次,当协商无果之时,投保方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所属的行业
仲裁机构提交
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结果对于双方均具备无可争议的约束力;
最后,倘若上述两种方式皆未达成理想解决效果,投保方可通过
司法程序,向地方法院
递交诉讼状,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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