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暴力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绑架未遂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绑架未遂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325人
律师解析:
(1)当绑架行为正处在筹备阶段之时,因遭到受害者的顽强抵制或者其他人的及时援救等多种缘由所致,使原本计划周全的绑架行动功亏一篑,并最终没能真正实现对受害者的人身掌控;
(2)若犯罪分子成功将被绑架者劫为人质,但由于出现了超出其主观意愿的突发情况,从而使得他们没有足够时间去实施索求非法财物、施加精神恐吓等人身侵害之举。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9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