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改装汽车所引发的保险问题,是否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并不一定。一般而言,若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则属于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1)在车辆进行改装过程中所发生的
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2)当车辆进行了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了其使用性质等行为时,
被保险人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告知,并且由于这些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行为导致被保险
机动车的风险程度显著提高,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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