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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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即那些在国家机构、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领域内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提供服务的人员,通过其职位便利,向他人索要、非法接受财物以换取利益的犯罪行为。

关于单位受贿罪的判定标准如下所述:首先,本罪的行为主体范围仅局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特定类型的机构或组织;其次,此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团体若在账务之外,私下里收取各类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利益为不法行为,应当纳入非法范畴;最后,必须是单位受贿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才应按照刑事犯罪进行处理,否则便只能视作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

正式职工是否构成受贿罪所涉及的主体范畴关于单位临时用工涉嫌受贿之犯罪行径,其有可能触及到非国家公务人员所涉及的受贿罪责范畴。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实施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行为并且受贿金额达到较大标准的犯罪嫌疑人,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受贿金额巨大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附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

受贿罪的共同犯罪能否成立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文规定,行贿与受贿的行为均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在符合特定条件下,若有两名及以上的人员联合实施此类行为,便会被视为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可细分为一般共犯以及特殊共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团伙。其中,一般共犯是指由两人或以上的人员共同策划、实施的故意犯罪;而当三名及以上的人员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时,则被称为犯罪团伙。

辅警是否涉入受贿罪的范畴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规条文,我们可知,此法所阐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之中从事具体公务活动的从业者。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主要事务执行者,以及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均应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