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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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了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被判处死刑的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死刑执行过程耗时,若未剥夺罪犯政治权利,则意味着其仍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这与死刑概念相冲突,也违反宪法原则。因此,所有死刑罪犯应被剥夺政治权利,且终身不得行使。

无期徒刑是对犯罪者永久监禁和剥夺其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被判此刑的罪犯将失去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等公民权利,且无法成为国家机构或国企领导。这是对罪犯社会公德权利的全面剥夺,意味着他们难以再融入社会公共事务。

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若真诚悔过并有积极改进,可能获得减刑,但释放期限不少于十三年。减刑一般将无期徒刑改为十八至二十年有期徒刑,表现良好的可减至十三至十八年。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和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或有立功表现,可减刑。

针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有以下规定:独立适用或附加于有期徒刑、拘役时,期限1-5年;附加于管制时,与管制期限相同并同步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者永久剥夺;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者,期限3-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