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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诉讼提到哪个法院

时间:2024.08.2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190人
律师解析:
若需对未能偿还债务债务人发起法律诉讼,可选择在被告的居所地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地进行起诉
具体来说:
第一种方法是在被告住所地所属的法院提交申诉申请书;
另外一个途径则是依据贷款合同中关于协议义务的规定,选择借款实际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履行地通常是指借款人按照协议负担及履行相应贷款义务的地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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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育津律师

北京盈科(丽水)律师事务所

应育津律师,中共党员,北京盈科(丽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刑事领域和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票据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尤其擅长处理法律关系复杂的诉讼事务。应育津律师法律功底扎实,工作作风严谨,做事认真负责,秉持不说大话、重在实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诚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如果您正为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而感到焦急,可直接致电应育津律师咨询,联系电话:1505789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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