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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时间:2024.09.0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75人
律师解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这个词汇乍听之下显得高深莫测、遥不可及,然而实际上,其本质不过是少数心怀贪念之人试图通过舞弊手段,以避税的方式侵吞国家应得的赋税利益。
试想一下,当你在实体店购买众多商品后,老板却为你开具了伪造的收据,使你误以为自己获益匪浅,然而实质情况又如何?你非但未获得任何实际好处,反而有可能因为该商家涉嫌逃税而陷入困境。
这种虚假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但使国家遭受巨额的财政收入损失,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想象一下,倘若人人皆效仿此举,那么那些诚实守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岂不倍感无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
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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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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