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艾胜律师团队的具备10年以上的人均法律经验,35岁的人均年龄,是一个团队精力、团队经验都在高峰期的团队,能够给当事人一个较高的法律保障服务。 艾胜律师团队致力于精、于简、于新,而非繁冗、复杂、墨守成规,富有法律开拓精神,极力于更新最前沿的法律理念、条文、案例。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艾胜律师团队分工明确,由专精的律师分别负责诉讼、非诉、更新团队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能够给当事人更为专业化、符合最新法律规定的法律服务。 艾栢存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临床医学、法学双学士学位,吉林建筑大学土木工程本科。北京市玖典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 艾栢存律师曾在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任职高级法务,现执业于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具有审查、修改公司股权、并购、等合同,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合同谈判及起草、负责企业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审核、处理企业所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的诸多经验。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和避免风险,有相当的公司法律事务背景,亦具有丰富的公司劳动争议经验,擅长金融相关纠纷案件,例如:民间借贷、抵押担保、融资租赁、动产买卖、房屋买卖等。 郑胜男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临床医学、法学双学士学位,商务英语学士学位,吉林建筑大学土木工程本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郑胜男律师毕业后从事公司法务工作,现执业于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1、郑胜男律师加入律师行业以来,承办案件五百余起,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2、郑胜男律师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和避免风险,有相当的公司法律事务背景。 (1)郑胜男律师具有医学背景,曾为卫计委,多家医院提供法律服务,且具有丰富的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经验,也曾为众多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服务。 (2)郑胜男律师具有土木工程背景,为多家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且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纠纷、不动产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拆迁纠纷等案件经验。 3、郑胜男律师每年承办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北京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拆迁纠纷等案件经验。 4、郑胜男律师承办过诸多比较复杂婚姻家事类案件,在如何分割共同财产、继承财产份额、分家析产等相关法律问题上具备丰富的经验。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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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彩礼款项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婚前财产。无法否定的是,当婚姻缔结之际,彩礼所代表的馈赠,理应被视为是给予女方个人的赠与行为,因此应当归属于女方作为其独享之个人财产,此种是属于婚前财产一类的范畴;然而,假如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彩礼问题通过特定的财产协议达成规定,使得彩礼归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话,那么根据这份协议,上述彩礼款项就会相应地转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婚后所得的财务资源。但结婚前买的房,不能算婚后所得,所以通常情况下,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是双方一起出资买的,那这房子在婚后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看是谁出钱买的。

婚前财产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拥有的财产,例如个人存款、房产、车辆等。婚前财产的判断标准主要是财产获取时间,即在结婚登记之前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通过继承或者赠予的方式获得的财产,只要在赠予合同或遗嘱中明确规定了该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那么也会被视为婚前财产。

第一次离婚自愿放弃分割权,财产已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复婚等同再婚,按现在的法律无权分割之前的共同财产。但是第一次离婚对共同财产未做处理,就是不复婚也可向法院诉求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等等。

第一次离婚自愿放弃分割权,财产已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复婚等同再婚,按现在的法律无权分割之前的共同财产。但是第一次离婚对共同财产未做处理,就是不复婚也可向法院诉求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