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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

时间:2024.04.15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阅读:1002人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治安处罚之间的差异显著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从处罚主体来看,治安处罚的实施者仅限于公安机关,涵盖身为警察以及经公安机关委任之乡镇地方政府机构的成员,相比之下,行政处罚的施加者范围更广,除公安机关之外,其他诸如税务局、工商局、财政部、规划部、海关、港务管理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等行政机关也都有权实施,其职责分工更加明确。
其次,从适用的法律依据来看,治安处罚依据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然而,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复杂得多,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外,还有诸多其他相关的行政法规,例如《银行法》及《禁止吸食、贩卖、制造毒品的决定》等都可能成为行政处罚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罚款模式来看,治安处罚的罚金执行一般由公安机关担当责任方,罚款的收缴工作亦多数由公安机关负责,或者要求支付者到指定银行进行缴付;反之,行政处罚大多采取罚款与罚款执行相分离的原则,罚款的决定流程由行政机关主导,但罚款的实际收缴事务则由银行代为执行。
最后,对处罚的法律文书格式而言,治安处罚所遵循的法律文书规制由公安部门制定,例如《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及《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等;而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文书格式则由各个行政机关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自行确立。
同时,对于执法行为的执行环节以及对于受侵害权益的救济方式,两者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在治安处罚中,具体的执法事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若当事人对处罚结果不满,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或者直接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然而在行政处罚这一层面,面对处罚决定的时候,当事人若有所争议,可以向作出处罚决策的行政机关的直接上级领导或者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发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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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的措施,是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相关范畴的,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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