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相关企业除了需要按照其营业结果进行纳税之外,还须根据企业的利润情况来缴纳税务。
对于前者,即按照营业额的多少所缴纳的
税费被称为“营业税”,只要涉及到任何一笔发票的开具,就必须按照发票金额的固定比例来承担相应的税务负担;
至于后者,即按照企业利润所缴纳的税收则称之为“企业所得税”,此项税务通常会按照每月一次的方式进行缴纳。
在此额外介绍下,企业所得税乃是中国国内所有企业及其他获取收入的经济团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非自产所得进行征税的一种流转税。
此外,企业获取的收入,无论以何种货币形式或者非货币形式出现,都应当纳入收入总额范围内。
其中,收入总额中包含了以下各类内容:
1、销售货物所得;
2、提供服务所得;
3、转让有价财产所得;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所得;
6、租金所得;
7、特许
使用权费所得;
8、接收社会捐赠所得;
9、其他类型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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