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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和无证驾驶一起怎么处罚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450人
律师解析:
对于无证驾驶以及醉酒驾驶行为,应给予以下严厉惩处措施:
1、无证驾驶者将面临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内罚金惩罚,同时可能被拘留十五天;
2、醉酒驾驶行为已构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行,可能被判处1到6个月的监禁期;
3、如果无证驾驶且涉嫌交通肇事罪,即在公路上发生严重事故,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者对公私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那么驾驶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惩罚;若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或者具有其他极其恶劣情节的,则将判决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为严重的是,若驾驶员因为逃离现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分。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无证驾驶行为包括且不仅限于:
(1)驾驶员未经驾驶学校的正规培训和考核,未获得合法驾驶证前提下驾驶机动车
(2)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类型超过了其持有驾驶证允许驾驶的车辆类型范围(具体判断可以参照下方附带“准驾车型及其代码”表),也属于无证驾驶范畴;
(3)驾驶员没有随身携带与其实际驾驶车辆所需的驾驶证;
(4)通过伪造、变更、违法购买等方式获得的驾驶证,或者已经过期无效,或是已被暂时扣留、吊销或撤销的,都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员的年龄或身体状况不满足驾驶要求;
(6)拥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却驾驭民用机动车的情况;
(7)驾驶员持有时效为境外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我国境内驾车的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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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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