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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政策

时间:2024.10.16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纠纷 阅读:987人
律师解析:
职工医保的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完成相应的退休手续之后,只要他们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年限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那么在退休以后就可以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时按照政策标准享有职工医保的相关福利待遇。如果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办理领取养老金相关手续完毕后,发现其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尚未达到规定的期限,此时便需要将尚未缴纳的费用进行一次性补足至规定年限,或者是选择继续按照规定进行缴费直至期限满为止,这样便能够享受到退休人员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和待遇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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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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