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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物业出租盈利是不是属于业主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193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在小区范围内所获得的经营性收益应由全体业户共同享有。小区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企业仅仅是对该区域中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负有直接责任,并不拥有私人或独占性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就公共区域的经营性事项而言,全体业主应享有相应的收益权与参与权;而物业公司在扣除必要且合理的运营和管理成本后,其所获取的剩余收益应全部分配给各业主,以保障全体业主的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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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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