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洽一位律师所需支付的大致费用,以及相关的费用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按照律师服务类型对费用进行分类并给出了详细的收费标准:
(一)案例收费的标准按照是否涉及到
财产权益进行划分。
具体来说,如果不涉及
财产纠纷的诉讼
代理收费情况下:
1.普通的情景基调:
根据案件
类别的不同,例如民事案件每件收1500元、
行政案件为每件2000元、
刑事案件定为每件3000元等等。
此外,对于
仲裁案件,其参考收费标准也是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字只是基数,具体的收费数额可能会根据不同的
案件类型有所变动;
2.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
存在一些简单的
诉讼案件,可以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降约50%的价格来制定;而对于重大的案件、仲裁案件,甚至是案件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可以在上面提到的基本标准的三倍之内修改;若遇到非常难以判断的案件时,可以在基本标准的五倍之内调整;如果案件涉及到国际化的因素(比如争议的标的或是
合同签订地点或者是约定的履行地点在海外,适用的法律也需要用外国的条规来解释)的话,同样可以在基本标准的五倍之内进行调整。
然而,所有的调节项加起来,实际的收费价格不能超出基数的十倍;
3.对于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定义,将交由地方律师协会根据自己区域的情况指定适当的标准。
对于被评为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是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他们的收费标准可以在基本标准的十倍之内来确定具体的价位。
(二)如果诉讼中所涉及的案件涉及到了财产的利益分配问题,那么除了按照刚才的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之外,还要按照下面的规则另行收费(这里讲述了一种累进制的收费方式):
例如争议的财产金额如果在10,000元(包括)以下,那么每部分财产就只需要收取1万元,如果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包含),收费比例定为4%等等,具体的比例随财产金额逐渐增减。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经过律师事务所和委托者协商之后,对涉及到财产争端的这些案件采用风险代理的策略的话,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
另外,在诉讼案件中,如果出现了反诉,则按照反诉的标的数额减半来收费。
当争议财产金额达到5亿元上方,收费比例为0.7%;
此外,如果案件有多个阶段审理的情况发生,可以参照第一阶段的实际收费标准进行减半收费;在已经代理过某一阶段的
法律案件后,如果需要再继续代理后面的几个阶段的上诉案件,同样需要以第一阶段的实际收费标准减半进行收费;曾经代理过
仲裁的案件,在诉讼的一、
二审阶段仍然可以按照仲裁阶段的收费标准进行减半收费。
然后是协商收费的原则:
代理
申诉和控告、提交
保释请求、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认证见证、起草书状、审查各种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性的法律事务等等,都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
至于担任刑事案件的
自诉人或
公诉案件
被害人的
代理人,需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对于已经审理完毕并且准备开始二审的诉讼案件,可以按照第一阶段的实际收费标准减去一半的价钱进行收取;而如果之前曾代理过
一审或二审,但是在后续的环节又出现了申诉情况,同样按照第一阶段的实际收费标准减半进行收费;若是曾经在仲裁过程中担任过代理人,在诉讼的一、二审阶段仍然可以按照仲裁阶段的收费标准进行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