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科班出身,曾在公检法系统任职,成为执业律师后,始终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各类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专业擅长公司顾问法律事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务纠纷等民商事业务,了解系统办案思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装修合同中,质保金比例不应超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具体可由双方商议。 若已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方无需再设质量保证金。 若选择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或保险等其他方式,发包方亦无需设立保留资金。 合理设定质保金比例,确保工程质量与双方权益。

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1、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一般情况下设备质保金的比例在5%-10%之间,双方协商决定。2、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满2年以内为无偿保修期,2年后可收取维修费。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