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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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恢复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死刑复核权,即对被告人大规模量刑的严格复核程序,是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及执行的关键权限,长期由最高人民法院独享。

关于二审判决死刑复核时限,我国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但实践中通常约一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判死刑的二审案件需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及缓期执行案件时,由三人合议庭审理。复核后,依法裁定核准或不核准。不核准的,可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

关于二审判决死刑复核期限,法律未明文规定,通常一个月左右完成。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二审判决,应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及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由三人合议庭评议分析。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审查后,根据事实证据审理结果,作出核准死刑或驳回重审/改判的裁决。

法庭审理中,若无异议或抗议,事项可由高级法院复核解决,无需最高法院复核。中级法院判处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被告不上诉且检察院不抗议时,须按规定报高级法院审批。高级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时,必须面询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并核准死刑的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可能长达数月。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一审、二审和再审都有明确的时限规定,但死刑复核程序却缺乏明确规定。最终批准权在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