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
吴士江先生,先后毕业南京大学法学、行政管理学及商学院MBA。 曾在上市企业工作十八年,历任人资总监、法务总监、监事会主席、 公司副总裁等中高层管理岗位,精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人力资源管理、 军工保密管理等领域。在企业治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管理等 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实操经验,善于处理复杂、棘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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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按照公司章程或协商确定,并分为认缴和实缴两类。认缴出资是承诺向公司交纳的资本,实缴则是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登记时需注意出资额变动和新增出资的困难,认缴出资的截止之日为办理登记时。除特定行业外,其余公司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按照公司章程或协商确定,并分为认缴和实缴两类。认缴出资是承诺向公司交纳的资本,实缴则是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登记时需注意出资额变动和新增出资的困难,认缴出资的截止之日为办理登记时。除特定行业外,其余公司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欠缴出资指的是企业合营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缴清出资额。相关人员可以以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企业应根据自身实力认缴合理出资数额。2、选择合适的出资方式: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用的出资形式主要包括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认缴制度是说你承诺多少年把钱给国家,但是钱还是你自己的,可以取出来的。实缴是指你的注册资金是多少当时就把这笔钱放在银行,1个月后是可以取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