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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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如果法院不立案,你有权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如果法院不认可,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同时,你要仔细检查自己提交的自诉材料,保证它们完整、合规。如果发现有缺失,要赶紧补上再提交。你也可以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避免因为理解或操作有误导致问题。

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如下:对于需告知起诉的案件,被害者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的发生及被告人的行为应受法律追责; 对于侵犯人身、财产权的案件,被害者若持有有效证据证实被告人行为严重需法律追究,但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采取措施时,也可自诉。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自诉案件的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案件须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 其次,被告人应在本法院管辖内; 再次,自诉人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和诉讼请求,或能提供被告人犯罪的相关证据; 最后,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须构成刑事案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案件才能被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