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
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监督委员会监事兼业务监督部部长,具备三级律师职称。江西省青年骨干律师训练营(第二期)结业学员,抚州市临川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抚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学位。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婚姻家庭案件处理,同时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尽责、诚信”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社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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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侦查期间,若犯罪嫌疑人的手机与案件有关,民警有权依法暂时扣留。请配合警方工作,理解此举是为了调查顺利和证据保全。若手机与案件无关,扣留将取消。为确保财物安全,建议将财物交公安机关管控,并开具暂扣证明,传唤结束后可领回。

涉及案件时,警方有权根据手机是否涉案决定是否扣留。若手机为涉案物品,警方将依法扣留;若与案件无关,警方需妥善保管并出具暂扣单据。传唤结束后,当事人可凭单据取回手机及物品。

在立案侦查期间,若犯罪嫌疑人的手机与案件有关,民警有权依法暂时扣留。 请配合警方工作,理解此举是为了调查顺利和证据保全。 若手机与案件无关,扣留将取消。 为确保财物安全,建议将财物交公安机关管控,并开具暂扣证明,传唤结束后可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