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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离婚法孩子抚养规定

时间:2024.09.08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30人
律师解析:
若孩童不满二岁周岁,那么他们的监护权的确立需要综合审查多方面因素。
首先,如果孩子的亲生母亲患有经久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妨碍了孩童与其共同生活的稳定性;或者孩子的父亲有足够的抚养能力却故意不尽职抚养义务,此时,父亲请求孩童跟从他生活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若孩子的母亲无力支撑家庭生活,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所需的稳定环境,那么孩子的确切监护权就需要重新审定。
此外,父母双方可以经过友好商议决定在孩童不满二岁时让其跟随父亲生活,只要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负面影响。
同时,为了保障孩童的权益,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拥有孩子的护养权,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做出是否准许的判决。
关于两周岁以上的小孩的监护权的确定,首要的步骤依然是父母双方的协商,若协商无果,再由法院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其中,如果父亲和母亲都想要争取孩子的监护权,酌情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相关建议,即若一方已实施了绝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或者他们的孩子已经跟随着他们度过了较长一段时光,变更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身心发展产生显著影响,再者,如果只有一位家长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则无其他孩子,还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那么这些都是争夺孩子监护权时常见的优先考量事项。
虽然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及环境趋同,但如果孩子已经独自跟从祖父或外祖父生活多年,如果孙子或外孙需要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照顾,那么孩子追随爸爸生活或者妈妈生活应该被视为优先选择项。
值得注意的是,当孩子年满十周岁后,父母对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的问题出现分歧时,按照最高法的指导精神,我们需要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此外,在保护孩子权益的前提下,倘若父母协商愿意轮流抚养孩子,法院也会对此表示认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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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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