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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能办驾驶证的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10.25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876人
律师解析:
对于酒驾者而言,他们并无法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醉驾者在接受相应惩处之后,必须度过长达五年之久的时间才能够有资格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员须在法律限定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的颁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系统学习。
其次,经过此类学习培训之后,车辆管理机构将会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对当事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
若考试结果为合格,则机动车驾驶证积分将被清零,驾驶资格得到恢复;若考试结果未能通过,驾驶人员需继续参与学习与考试。
若有人拒绝参加学习,又或不愿接受考试,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特殊手段,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暂停使用。
希望此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感谢您的阅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经营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经营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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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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