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谁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律师解析:
在办理食品
经营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许可的食品经营者,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责令停止经营、关闭毁损或者
吊销许可证。
食品
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
1、先行取得
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要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材料有: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
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
代理人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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