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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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可成为遗嘱执行人,负责梳理遗产、保管、按遗嘱分配、处理纠纷并依法行事。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个人可通过遗嘱自主分配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甚至将财产赠予非法定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也体现了对个人财产处置的自由意志。此外,遗嘱信托也是合法的财产管理方式。

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见证人作伪证很可能导致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另外,遗嘱见证人作假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嘱见证人的选择需慎重。一般而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均可担任此角色。然而,以下人群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因他们缺乏见证能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因其与遗嘱内容直接相关,可能影响公正性;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者,因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在选择遗嘱见证人时,应确保他们既具备法律要求的资格,又能保持中立和公正。

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担任;能理解遗嘱内容和相关法律术语;不得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不得与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亲属朋友等密切联系。

自书遗嘱时,继承人不得担任见证人。根据法律规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遗嘱执行人以外的其他继承人不得参与遗嘱见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