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陈臻律师,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律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法院专业,执业以来,多年热心公益,常年担任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代理近百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得到援助中心受援人的一致好评。陈律师多年研究中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刑事政策,代理了近百起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2021年加入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获得“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称号。 二、办案情况及典型案例 ①代理上海特大电信诈骗案主犯(地区重?影响?案件、央视及地?多家媒体关注案件) ②代理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炒作虚拟币入刑重点案件) ③代理多起故意伤害案件(经辩护后为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理并获取缓刑) ④代理河南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 ⑤代理多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常见类型犯罪案件,为嫌疑人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⑥代理青岛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案件(该案件正在办理中,为嫌疑人争取从犯) ⑦代理多起市区重点****案件,维护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⑧代理多起青岛市专项治理非法经营案件,嫌疑人均被宣告缓刑 ⑨代理多起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均为嫌疑人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张某经辩护侦查阶段认定?罪) 三、律师执业理念 ?专业:精通法律知识,不断学习更新,确保法律服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专注:全身心投入案件,深入研究事实和法律,不敷衍、不疏忽。 ?专心:用心对待当事人,理解其需求和利益,提供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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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数额较大”这一犯罪构成要件所涉及的金额等级一般为3000元人民币到10000元人民币之间。此判断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涉案金额可能会因为地区经济状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敲诈勒索属于违法行为,它利用威胁或恐吓的手段,强行获取他人的财产,对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造成严重侵害,也会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因为它完全没有合法性,绝不能被容忍和放纵。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未遂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的案情决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未遂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的案情决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索取财物金额较大或多次实施。现场获取财产若满足这些条件,可视为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需综合考虑行为与获财之间的关联性和犯罪构成要素。如行为确系通过威胁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且数额或次数达标,该现场取财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最终认定需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