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转包分包纠纷精选解答 > 工程质量该怎样验收

工程质量该怎样验收

时间:2024.09.12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转包分包纠纷 阅读:840人
律师解析:
工程质量验收如下:
1、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3、分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派人参加,分包完成后将资料交给总包;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简春华律师

四川椿荣律师事务所

这个律师比较有个性,脾气有点大,不是所有人的问题都回答,不是所有案子都接。但挺有水平,负责。 独立带团队,业务已拓展到上海、广东、浙江、陕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江西、新疆、内蒙、宁夏、甘肃、广西、云南、贵州、重庆等地。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