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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牛羊可以作为被执行对象吗?

时间:2024.12.19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190人
律师解析:
农村的牛羊可以作为被执行对象。在执行的过程中,涉及被执行标的物为牛羊的案件或者以牛羊抵债时,首先要确定牛羊的权属确属于被执行人所有,且双方自愿以牛羊抵债或者履行交付;其次要确定交付方式,是申请执行人自备车辆拉送还是被执行人将牛羊送到特定地点履行给付;最后双方需在现场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执行过程、执行内容和执行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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