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要求医疗鉴定组的专家回避。法律规定,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
近亲属的;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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