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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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丢了张欠条,但是已经过了它有效的那段期限,那么按照我们国家新的《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九十二条说的,约定还款的这个人就有权说他不还。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债权方没能在那个有效期限内去法院告状或者找仲裁机构解决问题的话,那他们可能就没法用法律手段来要回自己的钱了。

就是整整三年。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法律可能会有别的规定。如果债权人在这三年内都没跟你闹起来或者找仲裁机构帮忙解决问题,或者你作为债务人直接跳出来说这个事儿已经过时了不能算数,法官是不会承认你的要求的。这么说来,假如你发现自己的欠条早就过了诉讼有效期的话,你就可以在被告席上把诉讼时效的事儿提出来讨论。你要是不服判决、裁决结果,想再来一次申述,那也得在它们生效以后的六个月之内搞定。

要是欠条过期了,别急,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你可以拒绝还款。这就说明了,要是过期了,你可以跟法院说你没责任还钱,原因就是时效已经过去。但是,如果在快要到期的那半年里,遇到《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提到的那些情况,让你没法儿去法院告状,那这个时效就要暂停。比如说,如果你因为地震之类的天灾,没法儿去告状,那这个时效就要停下来等你处理完事情再继续算。

当你的借条已经过了法律要求的起诉期限时,你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一百九十二条,里面明确说了,债务人也就是你这个欠债的人,是可以提出来说他不想还钱的。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也就是那个找你要钱的,没在规定期限内去法院告你,或者仲裁委员会那里申请仲裁,甚至都没来找你催你还款,又或者出现了其它让起诉期限停滞然后又开始的情况,那么这个债权人就有可能失去了向你讨债的权力。

就是当你的权利人提出来让对方还钱,对方也同意了,或者你起诉到法院或者申请仲裁之类的呗。还有,如果在这剩下的6个月里,你遇到了一些阻碍没法去讨债的问题,比如说因为自然灾害你不能出门,或者你是个小孩子但却没人帮你打官司等等,那么时效还能被暂时停下来。待到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计时到6个月结束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