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
宋建军律师早年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家三级注册律师,现任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律师执业三十一年。从业律师之前,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宋建军律师从1986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尽全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多家政府、公司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在律师业务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通过各种灵活的非诉讼和诉讼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以“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宋建军律师办理过:建筑房产、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涉外诉讼等业务及刑事犯罪案件。对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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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与包庇罪的刑罚标准及程度关于包庇开设赌场犯罪所可能面临的刑罚,具体判决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然而,如果涉案人员同时触犯了开设赌场罪和包庇罪两个罪名,则将面临数罪并罚的严厉惩罚。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构成包庇罪的犯罪分子,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情节严重者,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设赌场罪就是组织经营赌博活动的一系列行为,比如说搭建赌博网站、用互联网招揽组织他人赌博等。赌博形式多样,有实体赌场和网络形式。不管是哪种形式,开设赌场都会极大地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大众权益。

开设赌场罪的主要情况有以下三种:一是以营利为目的,建立或代理赌博网站,接受投注;二是提供赌博场所和工具,组织赌博活动;三是通过返利、奖金等方式,招募和管理下级代理人,扩大赌博规模。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开设赌场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为了获取利益,开赌场、做赌博网站的代理、组织他人赌博从中获利等。这些行为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风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哪怕只是短时间开赌场,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要构成开设赌场罪,需要满足三个要素:第一,主观上是为了营利;第二,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比如建立赌博网站、微信群组织赌博,或者提供赌博场所和工具;第三,不需要实际盈利,只要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就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