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咨询该律师
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是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非法活动,亦或是拾得他人遗失信用卡并以其名义进行使用,且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其非法占有之金额需达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其次,行为人需有恶意透支的违法行为,具体而言,即指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依然进行大额消费分期购物等高风险业务,并且所透支金额须超出了银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是规定的最长期限,同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且透支金额需达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调整。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首先,作为行为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其次,其行为方式需以虚构事实、掩盖真相为手段,以此诱使另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及履行合同时支付其款项;再次,该种行为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但仍抱持着希望或放任这种情况发生的心态;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的行为确实给对方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的财产损失,且损失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在合同诈骗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一般情况下是以诈骗金额超过三万元且不超过十万元作为衡量依据。显然,此数额便是我们用以确定合同诈骗罪是否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条件。倘若所涉及到的诈骗金额并未超出这个范畴,那么该行为便未必会被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进而对其刑事责任的具体判定产生相应影响。

作为合同诈骗罪的一个特殊表现形式,工程合同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在签订、履行工程合同时,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之行为,从而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且涉案金额已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时,便可依法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其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适用的,并不因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所谓的合同诈骗罪,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利用虚假事实或故意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大量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中,“数额较大”通常是指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