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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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主动放弃质权",意在优化财产权益,牺牲优先清偿权利。明确表示放弃,质权随即失效。但须合法合规,避免损害他人。若质权覆盖全部债务,保证人无需再担责;若仅为部分,保证人只需免除相应担保义务。决策须遵守道德法纪。

在满足法律要求下,作为担保人,有权向另一担保人提出赔偿。若以“保证”方式担保,且多名保证人承担同一债务,需按约定份额履行义务。如某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可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或向债务人索赔。

担保人代偿贷款人债务后,有权向贷款人追偿,但限于自身履行担保的范围且不侵犯债权人权益。如有相互追偿协议,负完全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依据协议,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约定分担相应份额。

能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抵押担保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

在遵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作为担保人,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讨款项。若存在两个及以上保证人,需按约定份额承担责任。如某位保证人已履行全部责任,可向其他担保人或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