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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审中在法定情形下可追加股东承担责任。当公司股东有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况时,债权人能在一审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告,让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申请追加有时间和证据要求。申请需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合理期限内提出,申请人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应担责的情形。
3.法院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法院会对申请及证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则准许追加,不符合则驳回申请。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一审审理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提出追加申请。若对法律适用和证据准备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12-04 14:0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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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审中在法定情形下可追加股东承担责任。当公司股东有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状况时,债权人能在一审申请追加其为被告。
(2)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申请追加股东有时间限制,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4)申请人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应担责的情形。法院会对申请和证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许追加,不符合则驳回。
提醒:申请追加股东责任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并准备好初步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4 14:0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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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法定情形。若发现公司股东有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据此在一审申请追加股东为被告。
(二)把握申请时间。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追加股东的申请,避免错过合理期限。
(三)准备初步证据。申请人需收集并提供能证明股东存在应担责情形的初步证据,以增加申请被法院准许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12-04 13:4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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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审中符合法定情形可追加股东担责。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债权人能在一审申请追加其为被告,让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2.申请追加股东要在合理期限内,一般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3.申请人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股东应担责。法院会审查申请和证据,符合条件准许追加,不符合则驳回。
2025-12-04 12:1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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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审中符合法定情形可追加股东承担责任,需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申请并提供初步证据,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况时,债权人有权在一审中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告,让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申请追加股东要在合理期限内,也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申请人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应担责的情形。法院会对申请和证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就会准许追加,不符合则驳回申请。如果在实际情况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追加股东承担责任的条件,或者不知道如何准备证据等,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4 12:05:36 回复